
您收到的报告里,没有贵司货物的实测数据。
物流服务商提供的排放报告大多只有年度总量,并不包含您实际付费运输的实测排放。报告中的“贵司份额”,通常只是按货量分摊年度总量所得的结果。

物流服务商提供的排放报告大多只有年度总量,并不包含您实际付费运输的实测排放。报告中的“贵司份额”,通常只是按货量分摊年度总量所得的结果。

企业先根据年度燃料支出估算总排放,再按货量或收入进行分摊。估算系数通常偏保守,容易使货主分摊到的排放偏高。因此,即使实际采取了减排措施,报告数字也可能几乎不变。

HP、Kering、BMW、Mercedes-Benz、Dow、Unilever、Inditex 已在公开文件中要求运输供应商依据 GLEC 和 ISO 14083 核算并报告排放。核算对象是每项运输服务,而不是企业整体。欧盟也已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实施统一运输排放核算规则 CountEmissionsEU。剩下的问题是:您何时会提出同样的要求?
一端是全球货主在公开文件中要求运输供应商提供实测报告,另一端是物流企业按运单提供数据。尚待补齐的,是您的委托运输链。
监管也已启动:欧盟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实施统一运输排放核算规则 CountEmissionsEU。下一步趋势已经显现,即把每票运输的 CO₂e 和一手数据占比纳入招标评分。
来源:企业披露、CDP 问卷、公开核算方法与公告(2021–2026),以及欧盟委员会。上述企业仅作为市场基准,并非 LCS 的合作伙伴或客户。
只需选择三项,即可生成可直接粘贴到 RFP 或合同中的要求条款文本。
“受托承运商应具备同时具备基于 ISO 14083 的国际认证和第三方实测的核算体系,并以每票货物为单位测量多式联运(所有运输方式)有偿区段的温室气体排放量,向委托方报告。核算方法及排放因子来源须能应要求提供证明材料。”
从承运商排放数据采集到 Scope 3 报告,直接解答货主最常提出的问题。
通过一次 30 分钟沟通,我们会整理可直接用于 RFP 或合同的条款,并梳理贵行业的监管时间线。